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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河北北方学院报考点公告

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河北北方学院报考点(代码1344)接收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考生。现将在我报考点报名、确认、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3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接收报名考生的类型

河北北方学院报考点(代码1344)只接河北北方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暂不接收其他考生。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参见所在地省级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报名

1.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网上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报名表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2.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

3. 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缴费

1.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2.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

五、网上确认

今年河北省继续实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以下简称网上确认),网上确认考生上传材料时间拟定2023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报考点审核信息、复核信息、处理遗留问题等拟定于10月31日至11月6日。网上确认开始前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时间完成,逾期不予补办

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六、其他事宜

1.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 12月23-24日的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第三天(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起始时间为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超过14:30)。

3. 初试期间统一使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试期间全程进行监控录像,并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仪、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进行检查。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手机、计算器(准考证上有注明的除外)、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涂改液、修正带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请广大考生文明应考,杜绝违纪舞弊。考试期间以及考后录像回放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 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详细阅读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

5. 河北北方学院报考点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3-4029557。

特此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

                    二〇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