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培养基地:
为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教研〔2021〕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4〕1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授予硕士学位的毕业论文(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推荐限额
学术学位硕士论文与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分开评选,本次我校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限额为13篇。
三、推荐要求
1. 各学科、培养基地要认真做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的审查力度,保证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2. 各学科、培养基地应充分发掘成果优质、逻辑严密、创新性强、应用性高的学位论文并积极推送,将我校优秀名额充分运用。
3. 各学科、培养基地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的学位论文,须报送原存档论文。
(二)每篇学位论文对应的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三)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至多5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书如需要,可向学位办获取)。成果若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全文(若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若为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四)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2)。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人及导师签字)
请将上述材料(一)(二)(三)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YS_10092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命名。(四)项报送Word版,(五)项报送PDF版。
请于2024年9月24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05125187@qq.com。所报送材料须真实可查,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对于荣获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导师将给予奖励。咨询电话:武老师,0313-4029555。
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