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培养(规培)基地:
依据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与答辩工作的通知》(校字〔2022〕34号)等文件执行,现将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答辩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6月9日止。
二、答辩研究生范围
已经通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论文双盲评审,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工作
1. 各二级学院、规培基地在答辩前10天,组织导师、研究生填报“答辩申请”、“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将信息汇总至“答辩安排信息.XLS”文件,报所在学院、规培基地管理部门审核。
2. 答辩申请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经各学院、基地审核后,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信息.XLS”报研究生学院复核。农业硕士、教育硕士应分领域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学院复核。
3.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实施,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前1周内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4. 研究生学院复核合格后,各学院方可按复核结果开展论文答辩工作。
四、答辩实施工作
各学院、学科、基地请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与答辩工作的通知》(校字[2022]34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学院将按照各单位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进行督查。
五、其他问题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4年5月7日